“关于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群共享,请各部门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申报。
相关事项:
1.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未受到科研失信惩戒或已解除惩戒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8)规定,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优秀青年项目、联合引导项目和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时,科研人员曾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结题验收,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2.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按照指南填写申请书。
4.各部门应于5月27日16:00前提交“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拟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5.各部门应于2024年6月7日16:00前汇总并提交申请书初稿(见附件3,仅提交电子版,无需纸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拟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
6.限时申报。基金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时起至6月19日16:00时止,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请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及时登录系统完成填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