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安排,现将科研相关数据采集表格上传至群共享,请各院部根据填报要求组织填报,于10月22日16:00前将汇总表格反馈至科研处(仅需反馈有数据的表格)。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科研处孟梁联系。
注意事项:
1.表3-5-1、3-5-2、3-5-3的统计节点为自然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表6-6-2的统计节点为学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3.表3-5-1、3-5-2、3-5-3需正确填写教师工号,表6-6-2需正确填写学生学号。
4.表3-5-2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专利授权号为ZL开头的专利号。